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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灵璧县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7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30 08:39:51
重磅消息
宿州灵璧县
公开招聘7工作人员
报名时间
1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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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宿州灵璧县面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7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部门《关于探索开展“乡编村用”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44 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乡村人才振兴,夯实基层治理体系工作基础,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和美乡村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正。

(二)坚持考核考察、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县范围内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6名,在村(社区)工作大学生公开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1名(具体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灵璧县辖区内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目前仍在党组织书记岗位上;

2.男性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任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本人担任过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

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任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任职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目录见附件2)或本人担任过省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女性可放宽至50周岁。

(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全日制);

2.目前担任灵璧县辖区内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3.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5年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以上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适宜纳入乡镇事业编制管理:

1.不符合岗位基本条件的人员;

2.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近3年因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相关影响期限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人员;

6.参与串联聚集、缠访闹访,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人员;

7.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