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在市人社局指导下负责办理岗位条件设置、资格审查、资格复审、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 经核准,2024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7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月29日起同时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luan.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2024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